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蓝山湾(地下部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乐山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蓝山湾(地下部分)”项目现已开展环评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蓝山湾(地下部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斑竹湾 建设单位: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蓝山湾”项目新建地下建筑面积为155325.98m2,项目总投资为32000万元,该项目配置有地下车库,机动停车位共计2532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程序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833-2420698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833-2447182(传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的工作程序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③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④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⑤环境影响预测;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⑦公众参与调查;⑧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总论;②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③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④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与经济技术论证;⑥公众参与;⑦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⑧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⑨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①您认为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②您认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③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④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⑤从环境保护角度,您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⑥您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3年12月12日起,到2013年12月25日截止。 公示发布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